关于《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》的补充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11-09 发布人:人社局 来源:
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新发布的《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部规〔2017〕17号)要求,现将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条件
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,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。具体引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《 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》。
二、报名
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。
三、面试
本次引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,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。面试实行百分制,满分100分,及格线为60分。
四、其它事宜
根据松原市情和对人才的需求,本次引进人才设置的岗位为试用期工作岗位,试用期满后,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、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及试用期考核情况,由市里统筹重新调剂工作岗位。
附件:《 2017年松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》
中 共 松 原 市 委 组 织 部
松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松 原 市 财 政 局
2017年11月9日